新车报牌必备书件
1、车票购发(加盖工商验证章)。
2、合格证(厂牌型号必经是国家产品目录上有登记的,进口车辆必须具备海
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商检单)。
3、属机关企业事业、团体购买的小轿车、客车、摩托车须有控办批文。
4、属三资企业单位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车辆购置附加费证。
6、停车场(库)勘察审批表。
7、单位证明私家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临时号牌、移动证必备手续
一、临时号牌
1、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2、车辆来历凭证。
3、车辆合格证。
4、进口车辆须附加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
二、移动证
1、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
2、车辆来历凭证。
机动车检验须知
1、各类机动车辆参加定期检验须到车管所认定的二级保养维修厂进行维修保
养。
2、参检的车辆应持机动车定期检验表、二级保养送检单及检验报告单参检。
3、检验地点:
(1)大型车辆、新车初次要验、其它车辆的特殊检验均在莲坂车管所。
(2)小型车辆在信通检测站检验。
办理行驶证时限
摩托车为半个月。国产汽车(市批)为十五日内。进口汽车(省批)为一个月
后。换发“九二”式车牌证的车辆一次性成像的照片,当即办理行驶证。
车辆报停复驶手续
1、车辆报停:向档案室领填报停表一式两份,附车辆行驶证及两面车牌。
2、车辆复驶:车辆报停超过半年以上的需办理复驶时,先办理车辆移动手续,
通过车辆检测合格,即可领回车牌、行驶证。
3、车辆报停一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审签章的,需呈报科领导审批,方可参检。
车辆补牌、补证手续
1、凭单位证明到档案室领填补牌、补证申请表,到原发证机关签署意见后到
交警支队宣传科办理登报手续。而后由所属交警大队签署意见。
2、申请补发行驶执照的,不开具代凭证。一个半月后方可补办。
3、申请补牌的车辆交费后补牌证。
车辆变更手续
1、进口免税车辆凭海关解除监管手续(六年内)。
2、国产车辆凭市汽贸中心旧车处理通知书和汽车交易发票。
3、个体、单位名称变更凭工商局证明和营业执照。
4、领填《机动车变更表》一式两份,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持变更双方证明,
送原发牌机关审核。
5、过户车辆须经检测部检验。
6、汽车重新喷漆、照像、交费。
车辆改型、改装规定
1、车主书面报告,附改装图纸,经原发牌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2、竣工后,凭申请表、变动表、图纸、承修单位发票(承修单位应为业管所
认定的一类维修企业),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变更手续。
车辆转出手续
1、凭单位介绍信领填《转籍申请表》,加盖原主印章。
2、携带行驶证、车辆号牌、机动车交易所开具的发票(盖有工商行政管理签
证章)属特区使用的免税车辆应附海关解除监管证明(六年内)。
3、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单,凭国家资产调拨单到原牌照机关办理转出手续,由
原发牌机关收回车辆号牌,签发临时号牌。
4、车辆档案封戳后,由车主携带车辆档案到新籍车管机关入户。
5、旧车距报废年限二年以上内不得办理转籍。
车辆转入手续
1、旧车交易发票(加盖工商局印章)。
2、车辆档案书件齐全(合格证、进口车须具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商检单,
罚没车须具罚没证明书、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表、行驶证、机动车检测单、机动
车变更、过户申请表、车辆年度检验合格凭证、车辆购置费证副联、转出通知单)。
3、转入车辆年限:国产车不得超过三年、进口车不得超过五年(从报牌时开
始计算)。
4、其它参照“新年报牌必备书件”。
汽车报废手续
1、到汽车回收公司领填“报废申请表”一式两份。
2、到原发证机关缴交行驶证和汽车号牌。
3、到交警支队办公室办理签章。
已达报废年限的汽车需延用的申报手续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闽交警车(1995)026号文的通知:对汽
车行驶里程少、技术状况好、车主迫切需要延期使用的、可提出申请。由地、市车
管所签注意见后报省厅车管所审批。除工程特种车、抢险车、消防车及起重车外,
其他类型的汽车都必须到省厅车管所作特殊检验鉴定。
二轻摩托遗失申报新车挂牌的必备手续
1、行驶证。
2、单位证明。
3、公安局刑警支队证明。
4、保险公司理偿证明书(代赔书)。
5、经公安车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准购车报牌。
厦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厦门莲坂
电话:5152177 5152116
机动车辆投保申请常识
《机动车辆投保申请书》是对机动车辆具有可保利益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向
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文字依据,亦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重要凭据。本申请
书中所列之机动车辆的行驶区域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现就申请书中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1、被保险人:以公安车管部门核的的《机动车辆行车执照》上载明的车主为
准。对于长期借用或租用的车辆,其借、租用人在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或其主管
部门验证的车辆借用、租用协议书后,出可以做为被保险人。
2、厂牌型号:即车辆的生产厂或厂牌与型号。对于挂靠在厂内厂家名下的进
口车辆应写明全称。如:八闽一三菱TY642OF、金杯一海狮REH1142、
东风EQ140等。
3、牌照号码:即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生的车辆牌照号码。
4、发动机号码:发动机生产厂在以发动机缸体上打印的出厂号码。
5、使用性质:分别按“非营业”和“营业”相应填写。但如某投保车辆兼有
“营业”和“非营业”两类性质时,则应填入“营业”。
6、吨位或座位:经公安车管部门核准的载贷吨位和载客人数(含驾驶员)。
如:北京BJ630客车应填写“16座”,丰田DYNA双排座定客车应填写“
1.75/6座”、东风EQ140货车应填写“5吨/3座”。
7、新车购置价(元):以投保当地的同类型新车购置价为准。即车价+海关
税。
8、车辆损失险保险额(元)保险人对保险车辆发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承担
的最高赔偿限额,亦是计收保险费的依据这一。
(a)保险车辆以投保当时市场新车购置价为保险金额的,保险人视该车为足
额投保,该车出险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b)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市场新车购置价的,保险人视该车为不
足额投保,该车出险时按保险金额与市场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
(c)投保车辆自行增加的设施,如:箱体、椅座、音响、空调等等,在投保
时应如实申报,否则出险时保险人不予负责。
(d)集装箱拖架视为挂车须单独投保。
9、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最高赔偿(元):按保险人提供的第三者责任险
每次事故最高赔偿(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五档任选一档填
写。
10、附加车上人员责任险(位数):驾驶员与车上的乘客应分别裂明,乘客
数以公安车管部门核准的载客人数为准。
11、保险期限:从投保次日零时开始至一年后本日的二十四时止。
12、地址、电话、联系人、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保人应投保
之日实际使用的情况填写,同时请注明付款的方式。
13、投保人签章:投保人或其授权签署人按上述要求详细填写了申请书并经
核定无误后,请在“投保人签章”处签字(章)确认。
14、“车上人员责任险”、“承运货物责任险”、“汽车玻璃破碎险”、“
机动车盗抢险”系附加于“机动车辆保险”之下的,被保险人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加
以选择投保。
15、被保险人如需保险人提供本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保障(即特别约定)时,
均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出申请。